近日印发的《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从2023年到2027年,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每年开展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2月2日,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晓东走进直播间,就《办法》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劳动报酬权益是农民工最基本、最核心的权益。”黄晓东介绍,四川早在2018年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并在2018至2022年度组织实施了省级考核;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将考核工作延续到2027年,四川立足省情实际,对2018年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公布施行。《办法》规定,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从2023年至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周期为5年。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二是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三是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的有关情况;四是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落实。黄晓东介绍,有关考核程序按照《办法》第7条规定,共分为市(州)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5个阶段;第8条则规定,考核实行分级评分,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他专门指出,只要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地区,就会被评为C级:一是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二是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三是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负面舆情,被督办查证属实的;五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严重影响国务院对省政府考核结果的。
关于考核结果的运用,黄晓东表示,经过严格的考核程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初步的考核结果建议,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领导小组向各市(州)政府通报。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领导小组对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向各市(州)政府反馈考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这个考核结果还将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需要问责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
春节将至,能否在回家前拿到工钱是农民工朋友最关心的事。黄晓东还向大家介绍了近期采取的一些针对性措施,比如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同步开展的2024年春节前“一站式”接访活动。各地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司法、国资、信访、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接访电话、地址,在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间,如果农民工朋友遇到欠薪问题,可拨打当地或务工所在地接访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举报,或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欠薪证据材料到当地或务工所在地接访点进行咨询和举报投诉。如遇非接访日、非工作时间或者不便现场投诉的,可以打开微信,搜索登录“四川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在线维权。对重大复杂案件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欠薪问题,将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举措限时解决。对政府、国企项目欠薪的,将依法依规予以约谈、通报和问责,确保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动态清零。